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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济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7-3-16 15:00:53  阅读次数:

各市管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管民间组织:

2005年度,在省民管局的有力指导下,在各市管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各会计师事务所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各级民间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年检工作稳步发展,质量有所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年检,加强了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推进了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了民间组织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为了切实做好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现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07]18号文件)精神,对全市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    年检的范围和重点

凡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市管民间组织于200671之后注册登记的,不参加本年度年检。各县市区的年检范围可参照省市通知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06年度年检要突出以下重点:

1、对社团要着重检查是否有规范的章程,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有独立的帐号,是否独立核算,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是否有专用办公场所,是否按届选举,是否有未经批准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是否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等。

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着重检查是否有独立的帐户,是否有专职的财务人员,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现象,是否有规范的章程,是否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党建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及时办理变更和有关备案手续,是否积极参与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等。

3、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状态的民间组织。年检工作要与民间组织结构调整、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4、树立典型,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对认真积极参加年检活动,自身建设和业务活动开展好、行为规范、诚信度高、有良好社会影向的民间组织,应在年检后期评定为优秀等级并给予表彰。年检期间,要认真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违纪活动,依据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年检的方法及步骤

2007331前,应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到其登记管理机关领取年检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并将上一年度总结、年度检查报告书和财务审计报告一并报其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531前完成初审。经初审同意后,于531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年检情况分别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审定意见。全部年检工作必须于7月底前完成。登记管理机关要及时通报情况,写出工作总结,并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

三、几点要求

(一)民间组织年检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对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的基本手段。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拟定年检工作计划和重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年检工作。

(二)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于民间组织存在的问题,共同督促其限期整改。登记管理机关要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配合,联合对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三)对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在年检中弄虚作假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四)要将年检与社会评估的试行工作结合起来,在年检过程中积极探索对民间组织业务活动、自身建设和财务资产状况等三项评估的经验方法。

2006年度年检工作,继续由市民管局委托指定会计师审计所对市管民间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各市管民间组织不得自行选择审计单位。

附件:《各委托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管民间组织进行审计的任务分配方案》

 

2006年年检会计师事务所分配方案

 

一、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局38

社团:科协64家;司法局4家;老龄委4家;市政公用局4家;交通局3家;劳动局2家;质监局2家;财政局2家;老干部局2家;省通信公司济南分公司1家;人大办公厅1家;组织部1家;物价局1家;政法委1家;环保局1家;公安局2家;妇联2家。

二、山东道勤会计师事务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局34

社团:体育总会32家;贸易服务局30家;商业联合会9家;农业局7家;民政局8家;畜牧办6家;法院2家;台办2家;粮食局2家;贸促会1家;人行1家;信访局1家;保监会1家;侨办2家;国土资源局1家。

三、山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文化局18家;综合29

社团:建委13家;文联12家;文化局10家;社科联10家;工商局7家;青年联合会7家;教育局6家;民族宗教局5家;政协办公厅3家;宣传部3家;对外贸易局3家;发改委2家;信息产业局2家;园林局2家;供销社2家;邮政局1家;环卫局1家;农村工作办1家;党史研究室1家;旅游局1家;民委1家;社科院1家;残联1家;济南铁路1家。

四、山东亿昌会计师事务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局47

社团:经委32家;总工会16家;科技局7家;统战部4家;团市委3家;卫生局3家;人口计生委2家;法制办2家;审计局2家;档案局1家;统计局1家;海事局1家;国税局1家;地税局1家;监察局1家;新闻出版社1家;广电局1家;林业局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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