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济南市民间组织管理暨社会组织促进会工作会议在联勤宾馆隆重召开。会上,下发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和《关于做好2007年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全市2007年度社团年检工作正式开始。
通知规定,凡于去年7月1日前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均需参加年度检查。参加年检的社团应于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年度总结、年度检查报告书和财务审计报告书,并经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年检情况对社团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审定意见。
较之去年,今年社团年检内容有了一定改变。主要体现在将采用民政部印制的新版《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年检内容更加丰富,财务审计受到更大重视,法律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鉴于此,市民政局民管局社团处将和管理社团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协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上门服务,为社团年检提供最大便利。
信息来源:社团处 责任编辑:慕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