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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情的“五保村”最具生命力
作者:济南民政  发布时间:2004-2-6 0:00:00  阅读次数:

“五保村”是建设在农村自然村(屯)供五保对象居住和娱乐的场所,是探索农村五保供养的一种新模式。去年以来广西贺州市掀起五保村建设的高潮,从五保村的运行和管理的情况看,五保村是当前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它符合国情,符合村情,符合农村老人的生活习性,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本要求。   就村集中居住,与传统五保供养相比表现出明显的优势   传统的五保供养或是政府集中部分五保老人到乡镇敬老院的高度集中式服务管理,或是零星分散式供养,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不相适应。五保村植根农村,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明显的社会参与性和广泛适用性,增强了服务能力。具有以下突出的特点,投资少,作用大,五保村建在农村自然村(屯)或村委会,建设用地由村委或村民无偿捐献,建筑主体由政府资助,投资较少。便于服务与管理,把分散的五保户集中居住在五保村,不仅便于政府救助,彻底克服过去少量集中乡镇敬老院,大部分零散管理而带来工作面过大,工作效率难以提高的问题,另一方面,五保村靠近村(屯),增强和强化了五保老人的亲友及村民的责任意识,服务与管理都有很好的保障。符合五保老人的心态和生活习性,入住率高,有较大的社会进步意义。能较好地解决农村老有所养的问题,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转变农民生育观、养老观。为村委或村民小组积累一批作为公益福利事业财产,调动基层群众组织参与社会福利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入住与长效管理制度同步到位,给供养带来很大的方便。   广大村民的拥护和支持,是五保村生存的重要的力量和源泉。五保村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具体体现,五保村的出现,不仅改善了五保对象的生活环境,而且还提高了整个农村的文明程度,广大村民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目前,贺州市建设的285个五保村,所需建设用地都是村民无偿献出的。在建设过程中,普遍得到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的支持。村民们的真诚奉献和慷慨之举,使贺州市五保村的建设得到迅速发展。   “离户不离村”,保持原有的乡土习俗。五保村建在农村,五保对象入住后,“离户不离村”,看到的还是自己的乡亲故土,生活在一起的还是本村老人,人熟语通,水土不改,习俗不变,其乐融融。因此,五保老人争相入住。贺州市135个村共入住了2471位五保老人,平均每个村入住18人。   家庭化、人性化的生活管理模式。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家庭式的自由生活让老人住的更舒心。入住五保村的对象,除了住上新房外,仍保持其本人原来的生活方式,每户为一家,力所能及,自我服务。吃住由各人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还可耕种责任田地,收入归己。五保村这种家庭式的自我管理,既能增强老人自我服务的意识,又能满足个人不同的嗜好,入住对象容易适应。   入住与管理同步到位,为五保村建立了长期生存和发展的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民政部门在五保村实践运行过程中注意探索适合的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如《五保村公约》、《五保村村长职责》、《五保村卫生制度》、《村委会管理五保村制度》、《乡镇民政办联系五保村制度》等等,既规范老人的生活,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创新地订立三个“协议”,一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政府供养的内容和标准以及村委会负责管理事项;二由村委会与入住的五保老人签订协议,明确入住五保老人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还可以承包土地,所得收入归己,改善生活;三由村委会与入住五保老人的亲友签订协议,明确亲友对入住五保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解决亲友依赖政府包揽,对入住五保老人撒手不管的问题。完善的管理制度不仅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责,而且还明确了五保老人及其亲友相关的义务和责任,较好地引入社会力量参加对五保村的管理。   财产归属明晰,确保资产良性循环。五保村明确归属为村民小组或村委会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纳入村民自治的范畴,负责对财产的管理和安排使用。五保对象入住由村委会通过评议进行安排,既保证五保对象能及时入住,又增强了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入住的五保老人去世后,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安排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入住,确保了五保村的利用率。五保村点多面广分散在农村,由当地村民组织民主管理,更充分地利用了群众的管理力量,保证了财产完整和长期发挥效能。   符合国情的五保村最具生命力五保村的产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除贫穷,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国力增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有了可靠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村五保老人是困难群体中的一部分,建设五保村改善五保对象住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社会优越性的一个具体体现,五保村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五保村作为当前农村供养五保老人的场所,是社会进步的要求,是对五保供养的一项创新,这种以政府救助为基础,以五保对象自我管理为主体,以村民帮扶为依托的模式和管理办法,不仅适合当前在农村改革五保供养的实际,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对农村五保老人、孤寡老人供养的一种最优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并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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