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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要与发展同行——就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访湖北省民政厅厅长傅德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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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济南民政 发布时间:2004-2-16 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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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济的发展伴随的是贫富悬殊,那不是我们发展的初衷,但发展又不可避免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难免会产生贫富差距,此时,社会救助体系的利益调整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刚刚履新的湖北省民政厅厅长傅德辉思索最多的就是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他认为,当前民政部门首要的职能就是安民,为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而一个稳定的环境背后必然有一个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在支撑。
“福星工程”开始了一种设想的实践
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社会救助体系的承载和责任主体发生变化的过程。计划经济时代各级组织、部门、乡村承担的救助责任,市场经济时代必须推向社会,建立什么样的社会救助体系,如何用市场手段发展社会救助体系,这种思考常常把傅德辉和他的同事推到最基层,推到老百姓的家中,现实的调研和理论的思索之后,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在傅德辉头脑中有了完整的设想:政府主导,政策法令保障,民政主管,多方参与,全社会通力合作,同时要体现对外开放。
傅德辉认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首先是政府负责,但同时也要通过市场,通过社会福利社会化,多渠道筹资,多渠道参与社会救助活动。眼下湖北实施的“福星工程”,就是这种设想的实践。
湖北省现有农村五保对象21万人,应集中供养的大概18万人,但在“福星工程”实施之前,在乡镇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尚不足5万人。湖北省首先利用乡镇、村组、学校合并后的空闲房屋,稍加改造作为福利院,这样既可让这些国有资产充分发挥作用,又可分流一部分干部从事福利工作。而个人用品包括衣服、铺盖、生活日用品等在以县(市)为主体前提下,充分利用政策,加强和规范捐赠工作,适当开通一些支持渠道,分期分批解决。
“福星工程”的经费支撑除了全省税费改革政策中已定每人每年转移支付800元外,要求各地从附加税中拿出一点,并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乡镇福利院,与此同时,乡镇政府按每人0.3-0.5亩标准划拨分地,或按1亩标准划拨山林水面,对乡镇福利院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减免税收或其它照顾,同时还利用福利院资产引进民营大户发展经济,用发展成果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结合,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
对外开放也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应有含义
在现阶段,社会救助从其动因而言,并不是缓解阶层矛盾,而是促进社会发展;从救助制度而言,也不应是零星的、分散的,而是系统的、完整的。它必须是一种制度,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傅德辉认为,一个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应该具有这样的含义:要有预警系统。比如说在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受益,几万打工人员中,有一部分人连回家的路费都赚不到。所以要用科技的手段,由专家参与完善预警系统,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避免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盲目性。
要有应急反应机制。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应该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包括一些应对政策、措施。
要有保障机制。救助体系包括政策、法规,比如低保就是一种政策保障,通过政策,让城市特困家庭有饭吃;灾情发生后,政府必须提供一种临时保障,保证灾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医治;建立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站,也是一种政策保障,使突发困难的群众不至于流离失所。
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基础设施救助就无从谈起,救助灾民,需要安排临时的居住地,比如需要有帐篷;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有一个地方比如说救助站提供解决吃住问题;“福星工程”造福孤寡老人,首先得建一个福利院。基础设施还包括信息网络、通讯设备和仓储运输设备等。
要有检查督促的监督机制。救助工作时限性强、政策性强,要保证政策手段落到实处,保证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保证受灾地区及时得到救助,必须有检查监督机制,要有维护灾民和困难群众权利的法律,这不是某一人群对他的恩赐,而是党的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出来的优越性。
一个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目前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含义,就是一定要体现对外开放。加入WTO以后,与国际社会的交流日益频繁,世界500强的企业有不少在我国落户,这就要求救助行为的实施,一方面要尊重和学会使用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也要适应外国人的需要,既要为他们提供适合他们自己国情的救助,满足他们的需要,也要让这些大的财团参与到我们的救助体系中来,这是民政对外开放很重要的一个课题。
湖北省社会救助体系的初步设想
“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救灾患,宥孤寡”,楚平王的治国之道,约略可以让我们看到江汉大地社会救助的传统,在今天,这种救助传统不仅得以延续,而且更加臻于完善。
在湖北,已经初步形成城乡救助制度的框架,即以政府救助为主导,以相关部门政策扶持为补充,以社会各类捐赠为辅助,以民政部门的相关组织为依托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格局。其主要方式是:在城镇,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配套对低保对象开展医疗、就学、住房、水电、司法援助等救助活动,同时通过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解决孤残儿童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在农村,坚持“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受灾户进行灾情救助的基础上,对特困户、五保户进行重点救助,救助以“两定”即以“福星工程”为载体的五保户定点集中供养,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为基本形式,多种社会帮扶措施为补充。
傅德辉的设想中,在定量救助农村特困户的基础上,还应将其纳入大病统筹范围,还应安排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其危房改造以及落实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农业税减免政策、对口帮扶措施和捐助力度。
一个滋生贫穷的环境决不是一个发展的环境,要缔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社会救助体系平等和公正的功能不可或缺。
人员素质和资源整合是救助工作不可忽略的因素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有一个总体设计,这个设计必须有一定的政策做刚性保证,只有依据一定政策法规,才会减少工作的盲目性。社会救助体系还应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机制,企业、财团以及民营企业都要参与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来。
除此之外,傅德辉认为,现代救助体系的发展同时要注意两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人员素质和资源整合。
培养适应现代救助体系要求的队伍,对发展现代救助体系至关重要。现代救助体系要求有更加丰富的知识,如果队伍素质不高,就很难提高救助的质量,比如福利院工作已经远远不是单纯满足老人吃穿住的需求,我们还必须给老人以精神慰藉和人文关怀。再比如当自然灾害出现时,除了需要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对灾情现场如何减少损失,还需要工作人员有科学的头脑,敏捷的思维。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救助手段,不同的救助要求,救助工作发展到现在,迫切的问题是应使零散走向整合,从各自为政走向互相支持。
整合救助资源,民政部门责无旁贷,作为主管救助工作的职能部门,首先应该整合自身资源,改变过去救灾只管救灾,慈善只管慈善,低保只管低保的局面,对救助工作整体筹划,提高救助效率,减少救助成本。
“只有对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予以切实的保证,才能够从最起码的意义上体现出对个体人缔结社会的基本目的和对人的种属尊严的肯定,才能够从最本质的意义上实现社会发展宗旨即以人为本位发展的基本理念,也才能够从最实效的意义上为社会的正常运转确立起必要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真是民政部门诸多职能中的当务之急。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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