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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来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6-9-17 20:51:48  阅读次数:

一、受理条件

    1、退休干部夫妇一方在济南市,并具有济南市区常住户口;

    2、退休干部身边无子女,多数子女在济南市并具有济南市区常住户口。

    3、外地退休干部办理来济落户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

    (1)国家正式干部退休证;

    (2)批准退休单位出具的证明信(本人情况、 所有子女情况、来济入户原因);

    (3)退休单位所在地非农业户口证明(含随迁人员);

    (4)本人身份证;

    (5)结婚证;

    (6)在济配偶或子女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7)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来济入户的原因);

(8)退休干部在济配偶或子女的常驻户口。    

二、服务程序

外地国家退休干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申请办理来济入户手续,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异地入户审批手续当日办理。

三、服务时限

当日办结异地入户手续。

四、法规依据

《济南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五、投诉电话

济南市民政局监察室    8286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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